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3月6日(周一)上午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6日 10:00
二、会议地点
第一会议室
三、主持人
党委书记杨卫东
四、参会人员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五、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
六、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
2.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签到。
3.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日